根據《山東省供熱條例》第三十三條之規定:
供熱企業應當承擔由其運營管理的相關管線 和設施設備的維修、養護、更新責任。 用戶專有部分供熱設施的維修、養護、更新責任,由用戶 承擔。
根據茌平區政府文件產權范圍的界定:
供熱公司的供熱管網產權自電廠熱源墻外1米至用熱單位、居民小區建筑規劃紅線;建筑規劃紅線內小區三級網的產權歸小區全體業主所有,室內供熱設施歸用戶(產權人)所有。
截止目前,我公司尚未接收單位、居民小區采暖管網及相關設施的管理權限。
依據現有管理規定及服務邊界,我公司對小區內管網和居民室內采暖實施維修工作,僅提供免費技術指導服務,不收取任何費用。